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在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十年,我国物价运行平稳,价格总水平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CPI年均涨幅为2%左右,充分体现了价格改革、价格调控、保供稳价取得的重大成绩。
他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价格调控体系,价格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建立起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能由市场定价的都交给市场,放开了一大批商品和服务价格,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迈出关键步伐,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全部的农产品、80%的电、50%的天然气、90%的民航旅客运输价格由市场形成,全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达97.5%。中央定价项目累计缩减约85%,地方定价项目缩减约70%,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二是建立起垄断行业科学定价机制,持续加强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的思路,出台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制定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铁路客运等重点领域定价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政府定价机制。
三是建立起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形成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比如,推行差别电价、超低排放、垃圾焚烧发电、电动汽车充换电等电价政策,完善光伏、风电上网电价政策,出台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水价气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出台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和岸电价格政策,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这些政策有力地推动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